國土計畫八大QA:通過會發生什麼事?是不是為了炒地皮?地目決定後還有機會變更嗎?

2025/06/03

地球公民基金會

地球公民基金會

地球公民是台灣第一個透過大眾募款成立的環保基金會,長期保護山林大地,水資源與土地,致力於改善工業污染,守護花東,建立非核家園,為當代及後代子孫留下美好的生存環境。 為了確保獨立與公信,經費來自大眾捐款,不接受政府補助,透過專業的研究調查,揭露環境問題,採取公民行動,促成政策改變。我們期望,凝聚人民的力量與共識, 重建台灣人與土地的和諧關係,善盡台灣做為「地球公民」的責任。

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

隨著「國土計畫」上路,許多人也提出問題,像是如果我的地被劃為農地是否就永遠不能變更?農地是不是就不能興建農舍?本來的合法建築就會變違法?甚至成為財團炒地皮的工具? 其實國土計畫其中的一個核心精神,就是希望讓國土的規劃跟使用更為民主化,讓我們用9個QA,深入了解為什麼我們需要「國土計畫」!

「國土計畫」是一個希望讓全國土地「先想好再使用」的制度,如果你關心國家發展、土地開發,一定會直接或間接的遇到「國土計畫」。

如果你關心土地開發,好奇或擔憂國土計畫會造成哪些影響?讓我們用這八個QA為您解答!

名詞解釋

  • 編定、地目

每一塊地的「編定」或「地目」,是依照現行的區域計畫法給每一塊地一個分類,是管理非都市土地的手段,用以掌握內每一筆土地使用狀況,並作合理之用途分配,達到管制的目的。

  • 部門、部會

指的是同一件事情,都是指政府機關中分別擔任不同職務的單位,例如負責交通的交通部、負責經濟發展的經濟部,就是不同的部門/部會。

  • 功能分區

國土計畫將土地依自然環境特性、空間佈局中被賦予的角色劃分為 4 大功能分區——基於保育及保安,不能開發或有條件才能開發的「國土保育地區」;陸地之外的「海洋資源地區」;因應發展需求、城鄉發展願景的「城鄉發展地區」;以及最後也是較常出現爭議,保護重要農林漁牧生產環境的「農業發展地區」。

各功能分區之下,則將依環境敏感程度或農地生產資源條件、都市發展需求再予以分類。

1. 如果我的地被劃為農地,就永遠都不能變更了?

可以。

坊間一直流傳一旦國土計畫通過後,農地將永遠都無法變更。事實上,國土計畫並沒有禁止國土功能分區的變更。

《國土計畫法》規定,縣市國土計畫每 5 年、全國國土計畫每 10 年都可依照實際發展情況進行通盤檢討,並作必要的變更。

過去《區域計畫法》時代,雖然只要主管機關同意,隨時可以申請用地變更,但過大的彈性,反而讓單筆土地容易被浮濫變更、開發,造成土地利用的破碎化,東一塊西一塊。

國土計畫的制度設計,就是為了杜絕這個亂象。但因為國土計畫強調將土地管理權從中央下放到地方,用地劃設的彈性不一定有變低。

2. 我的農地在國土計畫過後,就不能興建農舍了?

可以。

該如何知道不同的國土功能分區的土地,分別可以做哪些用途?

其實只要看中央制訂的「國土保育地區、農業發展地區、城鄉發展地區容許使用情形表」(俗稱圈叉表,連結第23頁開始)裡面的規定就好了。

從圈叉表中就可以看到,假設你的農地是在「原依區域計畫法編定之農牧用地、養殖用地、鹽業用地範圍內」,不管是劃為農一、農二,或是哪一種農業發展地區,都能依農業發展條例相關規定申請興建農舍。

包含農村再生設施、休閒農業設施等,也應該以圈叉表為主。

3. 國土計畫通過後,我本來的合法建築就會變違法?

不會,所有現在的合法使用都不會受到影響。

《國土計畫法》規定,如果原先合法的建築,在國土計畫上路後,與國土功能分區不符合的建築物、設施,都可以維持原來合法的狀態,且可以修繕。如果有增建、改建或重建的時候,才需依照國土計畫的土地使用管制規定。

為處理《建築法》前,不在合法建築用地上的合法建物,未來可能被標示為違規使用,目前地方政府也都開放所有權人向地方政府提出申請,以進一步地保障民眾權利。

4. 現在違建都不處理了,國土計畫上路有什麼用?

國土計畫處理的不是「不合法」,而是「不合理」。

譬如說,在應該要進行國土保育的地區進行工業開發,或在農業區設置過多非農業用途建築,在現有的法律制度下有可能是「合法」的,但不見得符合土地更適合的用途。如此一來,對整個社會利用土地資源來說,不見得是有利的。

而違建其實就是土地的「違法使用」,在沒有國土計畫的現況下就有法源可以解決,也應該要解決。但解決問題的方法不在法律怎麼訂,而是政府要積極執法,如果訂了法律卻不執行,法律怎麼規定都沒有用。

5. 國土計畫會使農村發展停滯,反而讓年輕人不願意返鄉務農?

國土計畫的主要目的是保護農地不被浮濫開發,確保土地資源適性適用,長遠來說,才有可能促成農業有更好發展,讓農業工作者的權利能受到保障。

但要解決農業跟農村發展的問題,不可能也不應該只仰賴國土計畫就達成。

包括政府的農業政策規劃、如何投入農業資源、如何處理青年就業跟區域發展不均的問題,都與農業發展環環相扣。

6. 國土計畫可以讓財團低價收購農地,再改變用途後高價出售?

正好相反。現有的《區域計畫法》制度下,其實更容易進行大肆收購土地並轉賣或開發的行為,因為土地隨時都可以申請用地變更。

國土計畫設定了5年、10年的通盤檢討制度,且要求國土計畫的制定過程中需要公共參與、透明化,確保變更符合區域的整體利益,所以反而更有可能杜絕這類不當的土地投機行為。

7. 國土計畫推動過程黑箱,權力都在政商權貴手上,一般人都無法參與?

國土計畫其中的一個核心精神,就是希望讓國土的規劃跟使用更為民主化。

因此,國土計畫法規定,在制定的過程中,要開放公聽會和地方諮詢會議,讓民眾和利益相關者參與。計畫進行的期程、內容,也都需要定期公告,以確保計畫的透明度。

確實,政府的公民參與制度需要再更細緻、都有更多改進的空間,但國土計畫的法定架構,比現有的制度更具備民主、透明精神。

8. 國土計畫還有許多可以優化的空間,為什麼還要讓它盡快上路?

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制度是完美的。但國土計畫相較於過去的區域計畫體系,確實能夠更有效為台灣保留農地,減少不必要的浮濫開發跟地價炒作,引導台灣的國土利用邁向永續發展,是我們可以持續有品質的生活在這片土地上的關鍵。

我們認為,國土計畫當然還有調整的空間,但如果國土計畫一天不上路,現在國土失序的問題就永遠沒辦法解決。